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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介绍。勤工助学部的。300到400字。急要。

勤工助学部是学生工作办公室(简称学工办)一个比较特殊并且非常重要的部门,也是团委领导的一个大的部门。它是给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的部门,是让贫困生寻找到自信与快乐的部门,是一个能让校园充满爱的部门。

一、常规工作:

(1)每周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及召开勤工助学同学会议,及时沟通。

(2)按时参加校勤工助学部召开的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部长请假。

(3)协助校团委做好勤工助学同学的建档工作,能够准确的掌握学校贫困生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校团委。

(4)配合校团委有针对性地在本部门范围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将活动计划及总结及时上交团委老师审核,经批准后进行开展,并上交活动方案予团委办公室。

(5)协助校团委做好勤工助学同学的每月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校勤工助学部检查组及团委老师处。

(7)勤工助学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勤工助学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地完成校团委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信息发布: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设立勤工助学基地或开辟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渠道,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以校内岗位为主,适当向校外岗位拓展。岗位由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备案。

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应填写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由班主任署意见,附同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递交校团委。部门审查、确认具备勤工助学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

因岗位不足而未录用的、符合勤工助学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临时岗位招聘或由校勤工助学部根据新的岗位需求推荐录用。

学生一经录用,应当在规定时间带课程表到岗位报到上岗。

学生录用后因故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在一周内向校勤工助学部检查组作出说明。

学生上岗工作后,由部门检查组抽查,发现无故旷工者,一次通知、二次警告、三次除名。

三、岗位管理、考核及报酬发放:

学生进行勤工助学,应限于假期和课余时间,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为由缺勤,影响正常教学及集体活动。学生因勤工助学而影响专业学习的,校勤工助学部有权调整或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同学出现旷工、岗位老师批评等情况达10%以上将予以取消勤工助学工作岗位名额。

学生如要停止勤工助学活动,需提前一个月向校勤工助学部提出书面离岗申请,并告知所在岗位负责人,做好工作交接。

四、奖励与处罚:

“优秀贫困生”参评条件

(1)我校参加勤工助学并且在岗的全日制学生。

(2)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工作时间满一年。

(3)自觉遵守部门规章制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

(4)本年度内学业成绩良好,无补考、重修科目。

(5)无违纪违法等现象。

(6)在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上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佚名
2024-05-28 15: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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