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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结婚,通过自己的存款购了一套住房,户名是写的我的。请问老公算是共有人吗?他能分割这笔财产吗?

你的问题中有几个时间段的问题:1,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8日作出二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就在当时予以解除了,自此女青年王某就跟李某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2002年6月15日,李某因抢救公务不幸身亡,那么王某和李某解除婚姻关系在此之前,当然的王某就不能作为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
  另外关于遗产范围确定的问题,我是这么认为的:法院判决书载明的李某应分得的财产为遗产,其他均不为遗产。为什么?因为大家混淆了一个概念,何谓“抚恤金”?抚恤金是用人单位在自己员工死后,向其员工家属发放的安抚,抚恤的一笔费用。起到的作用是在员工死亡后对其家属的安抚作用。这并不是被继承人的生前合法所得,当然不能将其化作遗产的范围内。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所谓遗产,是被继承人的生前合法所得(包括了工资、存款、房屋等等)。抚恤金是在其死亡之后,何来生前合法所得。我国《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都死了,何来民事权利,何来“合法所得”这一财产权利。关于人身保险金就更不是什么遗产了,请大家看看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金是基于保险合同产生而来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的,约定在发生一定的特定事实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钱的合同。如果投保人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一般按照法定受益人来处理。本案中,如果李某没有指定受益人,那么他的受益人就是法定的(一般情况下为配偶、父母、子女)因为李某死亡时已经离婚,那么他的受益人就是他的父母或者子女。而这笔保险金则是作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根本与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没有任何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保险金和抚恤金都不应当划入遗产的范围。
佚名
2024-05-31 20: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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