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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一章,谁帮忙详细解释一下

第一章:常道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ao)。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相辅相成的根源,才是永恒的道;名可名非相互所指的本来,才是永恒的名。无名,是万物的元始之时;有名,才有了万物的根本所指。因此,常归溯到无形无象无欲念处、便可观想到无名无穷的微妙;常从有形有象有欲念处、便能观察有名有限的边际。这两者其实是相同、只是定名不同而已;同样可说是玄,玄之又玄,是一切奥妙的门径。

这一章是《道德经》全篇经文的总纲,要仔细体会。
老子在首章便以精简、独到的文字“提纲挈领”直接揭示了“道”是“宇宙生命”的总根源。亦即“道”就是宇宙生命的最终极根本,通俗地说,一切一切都来源于“道”。

如今我们可以借助科技的“眼睛”认识得更清:这个宇宙生命整体中,悬浮着无数个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星球”。各个星球之间看似“随意”悬浮着,彼此之间却又有着某种“规则”互相牵连。
这些星球是由什么能量产生的?又是什么力量使它们彼此独立又相互牵连?
老子在2500年前就深入思考了这些生命问题。只不过老子的“思考”和“观察”不仅仅用“目”,而是凭借其“心”。甚至可以认为老子是将一切粉碎,回到根源的“无”,追溯到一切最根本的本来。

老子惊世骇俗提出:“道可道非,常道”。

《道德经》全篇经文的根本核心就是这“道可道非、常道”六个字。理解这六字,老子全八十一篇经文的本意便迎刃而解。

“一阴一阳之谓道”。
“道可道非”便是宇宙生命体系中的一阴一阳两股力量,两股作用,或者说两种能量,抑或说两种存在。有阳就有阴,有阴就有阳;孤阴不长,独阳不生。它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就是“道”,也就是宇宙生命整体。

道可道非相辅相成的根源,乃是永恒的道。
在这里,必须先明确“道”这个定义。
“道”这个“名”并非是绝对就有的。老子在第二十五章中明确指明,“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因此,“道”只是老子给“宇宙生命这个整体”的来龙去脉勉强取的一个“名”。

另外,还必须理解,“道可道非”是两个东西还是一个东西?
若说是一个东西,可它偏偏是“道可”和“道非”的“二”;若说是两个东西,它却互相融合成“道”难以分割,又明明是“一”。

我们不妨举个简单的例子来理解。

任何一件事物,有“赞成者”,有“反对者(不赞成者)”,还有“中立者(既不赞成也不反对)”,这里“三”种意见其实只有两种组成,就是“赞成”和“不赞成”,但都只是在说同“一”件事情。并且,这里的“赞成”和“不赞成”并非也是绝对的“对立”。“赞成”有可能是“90%赞成+10%不赞成”,如此说来,仅仅是“赞成”就有无穷个可能。但只因“规则只有三项”,并且只能确定一种选择,只好定为“赞成”;“反对”和“中立”也一样,不是绝对的“反对”,也没有绝对的“中立”。
这里面就涵盖一个“相辅相成”作用的意思。

“道可道非,常道”,道可道非相辅相成的根源,才是永恒的道。

这句话中包含有三种含义在内。
一是,“道可”或“道非”都不能“单独存在”,或者说都不能“单独发生作用”。类似于“独阳不生,孤阴不长”。
二是,“道可道非”并非是说一个“道可”和一个“道非”。而是意思说“道可”中有“道非”,“道非”中也有“道可”,因此说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亦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三是,“道可道非”相互作用的“能量”或者说“根源”,是因为“道”才永恒不灭。反过来说,没有“道可道非”的相互作用,就没有“道”的“永恒存在”。

至此,我们就要理解到,宇宙生命整体就是“道”。
“道”外再无任何“物”。这便是庄子说的“至大无外”。
而这个“宇宙生命整体”之“道”的生命运行就只是“道可道非”无休止的相辅相成,循环往复。
这个“道可道非”的作用是“本来就如此的”,是“无色、无声、无象”的。比如一朵花,它是如何开放的,“内部”有何能量促使这样变化,这一切都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触摸)之不得”的。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因此,“道”也是“至小无内”的。

但是,这朵花之所以开成红色,那朵花之所以开成蓝色,这全是“道”的主宰。“道”可令花为红,“道”也可令花为蓝。可令花谢,可令花开。这就是“道可道非,常道”。除此外,“道”外无任何“物”有能力能改变这个“根本”。
有人说,“人”可以把红花变成蓝花,通过染色或移植。殊不知,这些技术的发现,也是“道”令人类才有的发现。即便是发现了,移植技术的“内部变化”依然是“道可道非”在作用。从根本意义上说,“人”和“花”其实都是“物”,具体说明在注解“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这句时会阐述。

因此,我们可领悟到,宇宙生命整体中只有一个“道”在运行,这个运行就是“道可道非”,无论是地球围绕太阳,还是地球上的和风细雨……除此外,无“其它”事。
简单理解就是,宇宙生命整体中,只有“道证明道”这一件事情。一切星球运行,一切人类活动都只是一种“相对假象”。
这个理解需要谨记,在整个之后的八十章经文都是这个定义的应用。

因此,我们要理解老子的经文思想,必须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亦即说、看待任何事情,任何一物,任何一个念头……都要明白“它是一个整体”,而对待这个“整体”时,我们“常人”只能是知晓“其中一部分”而已。即便是人类在“道”中,就犹如沙滩上的“一粒沙”。

老子通篇经文中,常用到“圣人”这个指称。老子经文中的“圣人”是指“心合了道”者。“圣人”区别于“常人”的根本就在于,圣人始终立于“整体”看待一切。那么,“圣人”和“常人”是“二”还是“一”呢?这又回到了上面的分析,他们是“二”也是“一”。就比如说,老子是圣人,很明显,老子已经活在我们的心知中,与我们合为“一”,但只要一提起,又分明老子是老子,我们是我们。

就拿老子第四十九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来举例。
这里的“百姓”就是我们上面说的“常人”。圣人和百姓已经融于“一心”,但这里的“一心”并不要绝对理解成“一”,而是指“圣人心包含了百姓心”。但是圣人也是百姓,百姓也是圣人。他们之间是“二”也是“一”。

因为任何事物要归顺一个“整体”即“道”,必须时刻展现“道可道非”。当百姓都执着于某种妄念之时,圣人就给予点化。“圣人”的意义就在于平衡任何事物。通俗地说,“圣人”就是“合于道”的“平衡者”。
老子所谓的“圣人”就是“合了道者”。
正因为合了道,因此就是有整全的“心知”,是深明一切来源于“道”,一切顺应“道”,一切又还原于“道”,但“圣人”并不能说就是“道”。

“名可名非,常名”。名可名非相互所指的本来,才是永恒的名。

老子在说完“道可道非,常道”外,紧接着就是“名可名非,常名”,这两句话有什么紧密关联呢?
“道可道非,常道”是说宇宙生命这个整体的来龙去脉的“本来”、“根源”,即一切一切源生于“道”。
“名可名非,常名”是说“认识道”这个本来的生命过程的“名相”显化。怎么理解?
前面说了,这个宇宙生命整体只有一件事情,就是“道”在证明“道”
的周而复始的运行,除此外,没有其它事。意思是,在一开始,连“道”这个“字”也没有,就是“一个混然天成的东西,这个东西自己在证明着自己的运行”
是老子揭示了这个本来,为了表达的需要,勉强取了个字叫“道”。

那么,一朵花开,根本上就是“一个东西在开放着”,是后来人类命名这个开放着的东西叫做“花”。归根结底,人类之所以要给这些“东西”起个名字,也是“道”使然。
而“道”的运行含有“道可道非”无穷的变数,也因此一定会产生“名可名非”的无穷的“名相不同”,这就是“名可名非”。

“常名”是什么?
“常名”就是“本来、本源”。
“花”本来是没有“花”这个“名”的,而“花”本来的名就是“常名”,但“常名”本身无所谓“名”与“非名”。就好比一个婴儿看见一朵“花”,婴儿不知道这是什么、也无所谓这是什么。而所谓的“花”只不过是人类自然活动、相对认识的一个“记号”而已。

当今,我们是相对比较容易举例领悟老子的本意的。
同样是“花”,在英语地区名叫“FLOWER”,在日语地区名叫“HANA”,在汉语地区名叫“HUA”,这便是“名可名非”。有人这样名叫,就一定有人那样名叫,这是由“道可道非,常道”决定的。但是“常名”无法命名,“常名”是由“名可名非”所指的那个“本来”。通俗地说,“常名”就是那个“命了的名+尚未命的名”的那个“名”。

东方的老子将“宇宙生命总根源”命名“道”,释迦摩尼命名“佛”,同一个“根本”却出现两种名释,这也是“道可道非”使然。两者阐释的是同一个“本来”所指,名却不同,这便也可看作是“名可名非”。谁可谁非并无意义,抑或两者也有互补。而“常名”正是“道”或“佛”所指的那个本身。

无名,万物之始。
宇宙生命的源头是一个“寂静的混沌的整体”,这个“混沌的整体”就是第二十五章中描述的“有物混成”。“此刻”自然没有名字,即“无名,万物之始”,这里的“万物”是包含宇宙整体内的“全部之物形成之前”。
老子把这个“混沌的整体”勉强取名叫“大”,取个字叫“道”。
被命名字“大道”之后,万物便开始有了各自的“名”,即“有名,万物之母”。
为什么要称为“母”呢。
这是老子大智慧的恰当比喻,是想让众人容易明白。
天下的女性,追溯到最终都是“道”所化生。“女性生孩子”,这是“道”的能量使然。女性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女性就是孩子的“母亲”,孩子便是母亲的“子”。这“母”与“子”便是“此两者同、出而异名”。有了名,“母”就既知其“子”,“子”就复守其“母”。
这个例子虽然容易明白,但必须指出的是,“道化生万物”并非等同于“母生子”。“母”生“子”后,由“一”变成“二”,“子”便不在“母”中;“母生子”只是“物生物”,是“有”生“有”。而“道”生万物,是“无”生“有”;万物出现后依然在“道”中,“道”不变,“道”永恒是“一”。

常无欲、以观其妙;“道”无形无象,要体认它的“无生万有”的微妙也必须处在无形无相,并且无欲念的宁静的状态下才可以观想到。
就好比刚出生的婴儿暴露在空气中,婴儿并不知道何为空气,只本能感觉现在和呆在母亲体内时有“微妙的不同”,究竟有何不同,他也无心无言,只是本能的“哭了出来”。
婴儿长成少年,我们让他去描述“当初”的那种“微妙”,他是无论如何也描述不出来的,就因为“本能”已经改变,这也是“道可道非”使然。
长大的少年再观察,就是“常有欲、以观其徼”。
因为这个时候,少年多少似乎有了“心知”。父母告诉他这是“花”,他就会联想,“花是怎么开的?”、“这花那花怎么不同呢?”、“这花什么味道?”奇妙的想象和欲念,也即是会激发太多“名可名非”的思考,而这些所谓太多的诸如打破砂锅问到底,这个“底”就等同于“徼(Jiao)”。“徼”即是“边界、边缘”之意。
没有“名”的“无名”状态和“有了名”的“有名”状态其实指的是同一个“本体”,即“道”;
无名时的“常无欲”之观对象和有了名之后的“常有欲”之观对象指代的也是同一个“本体”,亦即“道”;

这里理解的关键是“常无欲”和“常有欲”的“观”是“谁在观”?

“常无欲”之观,是“道体观道体自己”,或者也可是“合了道”的“圣人”如老子的“观”;亦即俗称的“道观”、“观自在”,自然是微妙无言;这里的“常无欲”重点在“无”,而这个“无”正是合于“道”的恍惚、混沌时的状态。这个“无”其实包含“无限的可能”。

“常有欲”之观,便是“道中的个体观道体”,自然会生出“美之为美、善之为善”的妄断,这个在第二章经文阐述得很清晰。自然也就以“观外在”而观,总想观其究竟。这里的“常有欲”重点在“有”,而这个“有”正是从“无”中化生出来的无穷的形态。但即便是因为“道可道非”相互相成似乎无穷多种变化的状态,但因为此时是“常有欲”之观,是“有心之观”,因此总希望“观”到变化的“边界”,即“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1. 无论万物是“无名”之时,还是“有名”之后,其本来之“物”是“同”一个“物”,只是在从“无名”到“有名”的刹那间,“名”就相“异”了。
在这里要指出,“无名”之时与“有名”之后并不是“等同的有”。
比如说,开始一池静水,是“无名”状态下的静水(权且把一池静水当作解释用的名),之后,池中化生出各种鱼。显然,无名时的池水是“一”个整体,有了各种鱼之后,就有了“多种”“有名”的“物”了。即便这些“物”还在那个“一”当中。

2. “常有欲之观”和“常无欲之观”这两种“观”其实是相同的“观”。当刹那间合于“道体”便进入“无名”的“常无欲之观”;刹那间被“名相”所牵制,便又回到“常有欲之观”,恍恍惚惚、若即若离。

我们不妨再举个婴孩的例子来形象理解。
一个半月大的婴儿爬在镜子前,看见自己,但他并不知道镜子里的“他”就是自己。这个时候,镜子里的“他”就是“常无欲之观”;镜子外的他就是“常有欲之观”。常有欲之观的他便“好奇”,并不断摸索、敲打镜子,试图探究这个“徼”的究竟。

3. 若粉碎时空的限制,“道”中的任何一物,无论是亿万年前的化石,还是现在的树叶,从“道”这个根本意义上说,都是“此两者同,出而异名”
因“道”原本就是一个“整体”,之后的万物化生之后,彼此的“物”与“物”只是出来之后的“名”不同而已。
此处,归根结底的理解应该是庄子的“万物齐一”。
无论是一头牛和一棵树,还是一个人同一块石头……理解这里,一定不要被“牛、树、人、石头……”这些名相所牵制,而是体悟到“粉碎这一切”,回到混然天成的“无”之状态。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前面1、2分析可知:“无名”和“有名”,“常无欲之观”和“常有欲之观”,彼此“此两者”都可谓是玄妙。加上3所描述的其实更有无数的“此两者”的玄妙不断在幻化,因此就实在是“玄之又玄”。

这正是“道”的活力无穷的显现,是一切奥妙的根本门径。

《道德经》通篇说的是指圣人、太上,也可以说是老子自己的“得道者的体认”,并不是指通常的“个体常人”的想象;不了解这个关键点,读者会陷入迷茫中,会以自己对号入座,试图以自己的理解去想象,因为这种想象会有“名相”的束缚,观点自然偏颇,自然会陷入‘美之为美、善之为善’中。

不过,我们常人仍可以试着进入老子描绘的意境中去体会,也会有一种突破自己的境界的提升,这便是《道德经》作为经典传承带给我们的宝贵之处。事实上,现实中的养生、兵法、权谋、教育、经济、哲学、自然等等所有分科都可以从道德经中汲取、提炼出根本的精髓。
但是《道德经》本身是穷极根本的“经”,是诠释宇宙生命本体的终极;老子的本意是给普罗大众、读者享受他的体认后的成果而已;艰难的证道、修道的过程,老子和那些圣人已经“实践”过了,常人要“修”恐为其难!这或许是老子的“用心良苦”之愿。抑或是老子把“常道”列明开来,由我们“道可道非”罢了。

老子的这一章是《道德经》的总纲。真正理解的核心是“道可道非,常道”。这句没有体悟到根本,之后的经文基本大意就会出现同样的偏离,读者自己可以体会。有的注解说,道德经本来是没有分章节的,是后人为了理解、传述方便就起了八十一章。对此,我们不便妄论,因为没有标准。但是,把拆分的章节“合起来”体悟,就不至于会有太大的偏离。
佚名
2024-06-01 11: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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