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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提出保姆20条的雇主是不近人情,你怎么看?

我仔细阅读了被评价为“魔都最严苛”的保姆家规。阅读完后我认为除了极个别的要求略微严苛,大部分都是正常的,并不觉得不近人情。

首先,站在雇主的角度看,雇主是花钱买被雇佣者的服务,对服务有要求是合情合理。尤其是关于照顾宝宝的要求和对保姆个人清洁和习惯的要求,是理所应当的,一点毛病也没有。

根据我的了解,雇主是休完产假准备上班所以雇佣保姆照顾宝宝,可知雇主的宝宝还是小婴儿。我们都知道小婴儿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是很脆弱的,稍不留神就容易生病,所以需要细心呵护,需要环境干净卫生,照料人也要保持干净。

我们自己照顾宝宝也是按照如此的要求来,那请了专业的保姆反而不用如此?那才是说不过去吧?况且雇主愿意用高出同业50%水平的高薪雇佣。愿意遵守这样的工作要求的人就可以去赚这个高薪,又不存在强迫,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儿。

再者,站在保姆从业者的角度看,这是应该有的职业素养。

关于保护隐私和基本要求,有的人认为雇主太过矫情,不近人情。我认为是国人对隐私的保护意识太薄弱。而且中年妇女尤其给人爱嚼舌根爱说闲话的印象(非贬低,只是客观描述所见所闻和感受。)保姆群体以中年妇女居多,所以雇主有保护东家隐私的要求也可以理解。

能看出有的规定只是想保持雇主和被雇佣者之间的距离,不喜欢保姆太多的渗透到自己的生活中。作为一个不喜欢无效社交的人,我很能理解这种需求,不希望别人走进我的生活里。

至于睡觉要在客厅打地铺睡觉,也是我说的略显严苛的一条。可仔细一想,上海是寸金寸土的地方,雇主家收入虽高但也是高级打工仔,没有别墅也没有专门的保姆房。又不愿意保姆睡到主人床,或者家人的床上,所以只能打地铺。

况且雇主对保姆的工作时间要求是早上8点到晚上7点,并不用过夜,只是白天上班,还考虑到保姆白天小憩的问题,并非不近人情了。

家政服务行业和从业者要改变别人对其的印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许那个时候,就不会因为这些正常的工作要求而掀起波澜。从业人员的素质也都能做到让雇主放心满意,整个行业得以良性的发展。

佚名
2024-06-02 14: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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