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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里你觉得王柏川该在房产证写上小美的名字吗?

首先,在双方还是男女朋友的阶段,如果首付是双方共同给的(比例不管双方可以自行协商),那房产证写双方名字完全合理,应该。如果只是其中一方全给的首付(不管他/她本人或是父母给的钱),那根本没必要加另一方的名字,不应该。很简单,除非你是王思聪,否则普通家庭男女恋爱无论多爱凭什么在没有任何法定关系的情况下拱手相让自家半份身家?假设,最后没有结婚分手收场,对方是否还能大言不惭地说这半份身家算是分手费吧?别说人都是有良心的最后要是分手肯定不会厚着脸皮昧着良心贪走别人半个家。OK,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凭什么必须是付出全副身家买房的一方去担这个风险信任?你也可以信任即使我不加你的名字我也会一辈子对你好不离不弃我的所有财产都是你的不管加不加名字都一样即使结婚多年离婚后我也会公平平分我们所有共同的财产。那么,为什么你不能信任呢?其次,同样是“首先的第二个假设”情况里,如果双方结婚成为一个家庭了,那房产证加上对方的名字,应该。不管首付是自己的还是父母的,不管婚后房贷是否一个人工资还,只要两人结合的话必然钱是不可能清清楚楚分开的,大到房贷小到一张手纸,那也是付出啊,也是真金白银买来的,那给双方一个保障,没毛病。(再计较小心眼一点的甚至计算自己与对方的金钱比例付出比例协定房产比例,我都觉得可以理解)
再回到这部剧,首先作为女人我都神烦樊胜美的作了!三十多岁人了,想要有房有车从来没在自己身上努力自己工作上想办法,只想着男人有了就是自己有的,男人没有自己就是没面子非逼着别人去实现自己的愿望。王柏川想带她回家见父母的时候她自卑退缩,大过节王柏川陪自己家人她非逼着人去赔笑脸受客户气不然就一分钟一个电话,她累了就不顾自己的什么要求不顾王柏川那么辛苦努力是为了什么只会哭诉对方为什么不能时刻陪在她身边。天啊,这是一个三十多岁资深HR?确定不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并且觉得自己是众星拱月的小公主?而且自己家一旦有什么事情,又想当坏人又想自己不沾身,除了一个劲谴责一个劲逼对方必须为自己想出一个合符她心意的方案外就只会发脾气。天啊,你连我父母都不肯见却要求我担起你整个家族?直至她哥嫂找上门整个22楼都在帮她王柏川也在帮她为她租车位接送她上下班让她在自己家住躲一下风头,哪样不是为她着想?结果她爸都被抬到人家家里了大家讨论解决办法时她说什么?第一时间撇清你家!不然呢?不管自己爸妈甚至拉上自己父母给你爸端屎端尿侍侯着留他在自己家当一家人全家三口为你樊家做牛做马?如果这样那才不是现实,这是TVB。你以为在拍感动中国吗?还有人说王柏川只会甜言蜜语只送过一次米什么都没做过。那我想问问,樊胜美,又为王柏川做过什么?我知道很多人肯定又会说谁谁谁的资源是她给的。首先,第一次合作是小曲看到王柏川为了拼生意陪客户扣喉心生佩服而来的,别忘了第一部小曲压根看不起樊。其次小包总那里是王自荐上门的,以樊这种死要面子的性格,真的有人觉得可以帮到王柏川吗?每个人性格都不一样,王柏川就是那种温文尔雅不希望得罪任何人的人,偏偏樊却逼他做那种不顾别人感受只要达到目的的人,谁能说某一种性格比另一种更好?不见得吧?更何况,她要真想帮忙,为什么不辞了工作后帮王创业?以他俩的性格,王做白脸樊做红脸做生意不要太合拍了!为什么要把所有的生活压力押在一个爱她的男人身上呢?再者,第二部的表述有偏颇,但是可以看回第一部,王柏川对她绝不是吝啬的人,一开始出场已经送她BV的包包,我不认为如果在一起了王就是瞬间变成只会甜言蜜语的人。所以如果非得说樊给了多少多少资源王,那能不能说追求恋爱期间王送的所有东西算是所谓的资源介绍费?其实,说到底她只想享受胜利的果实,她就是想等王柏川功成名就的一天可以理直气壮地享受着王辛苦打下的一切站在王父母面前。可是这一切都是别人儿子的,难道别人父母不会更清楚?就算真有那一天,你还是那个三十多岁没车没房没存款有个闯祸的哥嫂偏心的父母填不完窟窿的家庭的樊胜美,你有什么可理直气壮的?但是最后,我支持她提出分手。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是她最好的诠释,也只有富豪才能负担起她的美貌的同时担起她和她整个的家庭,王柏川这种积极勤奋靠自己努力向上的好青年她高攀不起,他可以找一个理解他支持他不会满身负能量的好孩子。
佚名
2024-06-06 20: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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