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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无主,即得。

从敦煌发现的资料看,唐人由于**习俗的泛滥,而产生了一系列女对男、男对女的求爱法,即所谓**。以今日的眼光看来,其中有些做法似有一定的科学道理,但有些做法又颇为离奇。例如伯二六一○《攮女子婚人述秘法》,“攮”同“禳”,祈求之意;“婚人”即已婚男子,伯二六一○的标题的意思就是已婚男子如何去祈求女子之爱。首先是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情时怎样去争取获得,从敦煌写本看,有以下四种方法:
1.“凡令夫爱,取赤痒足,出夫妻处下着,即爱妇。这就是说,女方赤着脚,放在丈夫肚脐处抓痒,挑逗丈夫,使丈夫开心。2.“凡欲令夫受敬,取夫大**甲,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这就是说,把丈夫的大**甲烧成灰,放在酒中喝下去,表示对丈夫的尊敬,以争取丈夫的怜爱。3.“凡欲令夫爱敬,妇人自取目下毛二七枚,烧作灰,和酒服之,验。这就是女子拔自己两只下眼睫毛十四根,烧成灰而放在酒中喝下去,用这种轻微的苦肉计来感动丈夫。4.“凡欲令夫爱,取户下泥户上方五寸,即得夫畏敬。这就是说,女子要得到丈夫的爱,要把自家门户下五寸范围的泥土取出,即可得到魔力,赢得丈夫的畏敬和爱情。男子对女子的求爱法,主要指未婚男子如何追求未婚女子,也包括已婚男子怎样寻求婚外恋,以补充自己**方面的不满足,方法有以下八项:
1.“凡欲令妇人爱敬,子日取东南引桃枝,则作木人,书名,安厕上,验。这主要指丈夫得不到妻子的爱,认为妻有鬼魂附体,就可在某月的第一天用东南这个吉利方向的桃枝作一个木人,把女方的名字写上,安放在厕所中,就可得女子的爱情了。因为鬼怕桃木,也怕厕所的污秽,如此做法,鬼就会跑掉了。2.“凡欲令女爱,以庚子日,书女姓名,方圆GG,无主,即得。这是指少男要求得某姑娘之爱,在庚子日这个吉日,写上姑娘的名字,贴某处。如果姑娘无主,就可得到她了。3.“凡男欲求女妇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封腹,不经旬日,必得。这是说,男子要和女子私通,也是在庚子日,在纸上写上女方姓名,贴在自己肚子上,用不了十天就可以到手了。4.“凡男子欲令妇爱,取女头发廿茎,烧作灰,以酒和成服之,验。5.“凡男子欲求女私通,以庚子日,书女姓名,烧作灰,和酒服之,立即密验。这一条和第一条差不多,但第一条主要适用于夫妻之间,这一条主要用于婚外恋。6.“凡男子欲求妇人私通,以庚子日,取自身右腋下毛,和指甲,烧作灰,即验。这是要与女子私通而毁自己毛、甲的苦肉计。7.“凡欲令妇人爱,取苦杨和目下毛,烧作灰,和酒自服,即得验。烧毁苦杨与自己眼皮下的睫毛放在酒中喝下去,和上一条差不多。8.“凡欲令妇人自来爱,取东南引桃枝,书女姓名,安厕上,立即得验。这一条和第一条差不多,只不过是要达到使妇人自来爱的目的而已。当然,**不仅存在于唐代,在唐代以前和以后,古书上都有不少记载,例如:汉朝时,民间流行的**是在“子日”洗澡。古代中国以干支记日,十二天就有一天是“子日”,女子在“子日”洗澡可见怜于丈夫,如王充的《论衡》云:“沐书曰:子日沐令人爱之。到了魏、晋时,女人相信服食薝草或薝草的果实,可以得到男子的欢心。《博物志》载詹山帝女,化为薝草,其叶郁茂,其花黄,实如豆,服者媚于人。《山海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姑之山,帝女死焉,其名曰‘女尸’,化为媚草,其叶胥成,其花黄,其实如菟丘,服之媚于人。有意思的是这些**还和一些神话传说连在一起,认为这种**草的功能是炎帝的女儿瑶姬的精魂所致。当时,**的**物还由草木推及禽兽虫鱼。据说如食布谷鸟的脑骨,令人宜夫妇。可能是布谷鸟的脑中存有某种性激素,食之足以激发性兴奋的缘故。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家将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分为阴阳两大类,男为阳,女为阴。又将一年四季七十二候、三百六十天和东南西北中与阴阳五行相配合,于是世间的一切都有了阴阳五行的动态特征。古人认为男女**是否和谐,取决于双方是否合于阴阳配合之道。明代名**李时珍就本于此理,从十二时辰与十二生肖的对应关系出发(鼠在十二时辰中是地支子的取象,代表了极阴的“地气”),认为雄鼠的生殖器最具有产生**的功能。但是,剖取之术是十分严格的,时辰必须在十一二月或五月初五日、七月初七日、正月朔旦子时,面北向子位,剖取阴干,然后将雄鼠的生殖器装入一青色的口袋,按男左(阳)女右(阴)的原则系在臂上,“人见之,无不**,所求如心也。到了清朝,**仍延续不绝。《古今秘苑续录》中有载“美女相思法”云:“相思虫一对,火上炙酥,男女交裆布烧灰,三分,冰一分,共为末,下于茶饭中食之,再书婢女之年庚压于席下,则自来也。以上这些方法,多数是古人的一种迷信,他们认为**很神秘,所以要用神秘的方法来解决。他们也认为男女之间得不到对方的爱,是一种病,这种病也要用**物来解决,而毛发、指甲、桃枝、苦杨、薝草等都是中**,可以治病的。这些问题涉及****学、心理学与巫术,都是以**习俗为基础,而且排除了封建礼教的束缚,从这方面看,似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到,有不少**都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有的则完全是巫术。大致从唐朝开始,**的发展逐渐走向巫术。当时,人们常以巫术来保平安、求子、求爱、祛病,贴符、烧符、吞符则是另一种方法,在夫妻床第之间也常有使用,这在敦煌民间也很盛行,高国藩在《敦煌民俗学》中举出不少例子:以上这种现象的产生,和道家有很大关系。道家不像强调“人法于天”的阴阳五行家,他们认为通过人的主观的法力可以影响天道人事,所以他们主要的**是画符和诅咒,如能使两性相爱的“和合咒”、专门为单相思女性所用的“猎哥神咒符”等。当事人只要把巫师所画的符咒放在被爱慕者的身上,或让他喝了,就能“如愿以偿”了。在《唐书·棣王传》中就说到有两个妃子争风吃醋,其中一人向巫师求助,巫师给她一道符,叫她把符偷偷地放在丈夫的鞋底里,丈夫就会爱她了。这符就叫“和合符”,在《万法藏典》和《灵验神符大观》里都有记载。在被称为明代世俗生活画卷的《金器梅》中,这方面的描述很多。其中提到一种“回背”的**,即女人使男人回心转意之术。失欢于西门庆的潘金莲就曾请江湖术士刘理星替她“回背”,其方法是用柳木一块,刻上当事男女的模样,写上两人的生辰八字,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扎在一起,上用红纱一块蒙在“男子”眼上,用艾草塞其心,以针钉其手,以胶粘其足,暗暗地放在变了心的男子枕中,这男子睡了几天,自然会回心转意。以上阐述主要是女子对付男子的巫术,而男惑女的巫术也同时存在。晋人张辈在《感应类从志》中说:“月布在户,妇人流连。注云:“取妇人月水(即月经)布烧作灰,妇人来,即取少许置门阃门限,妇人即留连不能去。在宋人洪迈的《夷坚志》中,有一则讲述某茅山道士在夜半时分施行“玉女萻神术”,把黄花闺女摄入密室中加以**淫的故事。清人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五也提到“红教喇嘛有摄召妇女术”。在中国古代,毛发往往也被附会了种种迷信色彩,认为脚毛可以驱鬼,头发可以魇胜。例如《金器梅》中就有这么一段情节:西门庆经不住**女李桂姐的要求,回家骗了潘金莲的头发给李桂姐,李桂姐“背地里把妇人头发早絮在鞋底下,每日践踏”。自此又后,潘金莲就每天“头疼恶心,饮食不进”了。以上这些事当然是荒诞不经的,但是却反映出古代女子依附于男子,所以要千方百计地得到男子的欢心,而有的男子又千方百计地要占有某些女子加以玩弄,这从一个侧面展现出中国古代男女关系的图画。
佚名
2024-05-31 09: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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