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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的百度知道,万能的各位日语高手,求教,为什么日语里要有形式名词,形式名词的产生原因是什么?

形式体言,又称形式名词.它不具有实际意义、主要起连接语法的作用。形式名词是通过使用这样的形式上的名词,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名词,以达到动词,形容词等能在句中作主语、宾语的作用。因为在日语中只有名词和代词才能充当句子的主语,宾语等成分。这就是其产生的原因。
形式体言接在活用词的连体形之后,一般不写汉字,用假名书写。

形式体言的用法:1、接续形式:活用词(用言·助动词)连体形+形式体言(こと·もの·の……);2、语法作用:使其前面的活用词具有体言性质(以便作主语、宾语等句子成分);3、词义内涵:或多或少受到该形式体言的原有词义的影响。

在实际运用中,原有词义仍或多或少地要产生制约作用。并且,这种制约作用事实上成为限定形式体言使用范围的重要因素。

例如:1、こと:原有汉字“事”,词义内涵“事”,主要用于表示事。私(わたし)の见(み)たことをお话(はな)ししましょう/我来讲讲我看到的事吧。お金(かね)がないから,买(か)うことができません。/因为没钱,所以不能买。

2、もの:原有汉字“物(者)”,词义内涵“东西(人)”,主要用于表示物或人。いい音楽(おんがく)は,いつ闻(き)いても楽(たの)しいものだ。/好的音乐,无论什么时候听,都是一种享受。

わたしは铃木(すずき)というものですが。/我叫田中。

3、の:词义内涵“的”,表示“こと”“ もの”均无法完美表达的、抽象的事物,也可用于表示人。天気(てんき)のよいのは楽(たの)しいですね。/好的天气,心情舒畅。あそこにいるのがわたしの子供(こども)です。/在那里的就是我的孩子。
佚名
2024-06-09 14: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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